太陽光電躉購費率爭議 產業協會:新費率應優於現有補助條件
2009/10/01 01:05 鉅亨網
【鉅亨網記者葉小慧 台北】 經濟部能源局 9月24日召開第 1次「再生能源電能 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聽證會」,太陽光電業者認 為,該費率無法充分反映市場訊息,台灣太陽光電產業 協會特別舉行座談會,由茂迪 6244(TW) 等12家重量級 業者與能源局面對面會談,強烈表達躉購費率必須優於 現有「50% 設備補助」的回收年限與投資回收報酬率, 及相關配套措施。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舉行的座談會中,由茂迪、 益通 3452(TW) 、綠能 3519(TW) 、昱晶 3514(TW) 、奇 美 3009(TW) 、友達 2409(TW) 、旭能、聯相、有成、金 華成、冠宇宙、聚恆等12家業者出席,與能源局相關人 士面對面會談,會中獲得能源局正面回應,允諾在未來 費率討論時納入重要參考資料。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表示,在全球高度重視氣候 變遷與節能減碳的趨勢中,構建綠色能源與提升綠能產 業,為各國政府施政的新潮流。台灣屬於能源自主率小 於2%的高度能源依賴進口地區,對於再生能源的投入應 以「國家戰略」的思考高度,而非僅以經濟模型的邏輯 觀點決定政策。
在此同時,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指出,政府在「 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中,將太陽光電產業選為「兩 兆雙星」的重點發展產業,同時在2009年「振興經濟擴 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投入 4年新台幣5000億元,並要 求於公共建設中,10% 經費用於裝置綠能概念設施,包 括太陽光電系統等,期望以擴大內需市場來帶動產業, 該會對此政策全力支持,並期望由此帶動國內系統裝置 能量,作為進軍全球的基礎練兵市場。
國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經過產官學研多年努力 推動,今年 6月終獲立法院三讀通過實施,更希望未來 太陽光電藉由優惠電價躉購,可以刺激內需,讓國內的 系統業者更有機會建立技術能力,為進軍國際市場做準 備,為產業發展開創利多及光明的未來。
不過今年 9月24日經濟部能源局舉辦「再生能源電 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聽證會」,所草擬躉購電 價造成業者普遍驚愕。業者擔憂,這項太陽光電收購費 率低於預期甚多,毫無刺激裝置的誘因,因此協會召開 「躉購費率」座談,藉此表達 209家會員廠商心聲,請 能源局重新思考該「躉購費率」可行性,與刺激市場發 展的可能性。
台灣太陽光電協會訴求如下。
第一,新的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必須優於現有「 50% 設備補助」之回收年限與投資回收報酬率,才能符 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設置目的。不願具名的太陽能 業者指出,能源局 9月24日聽證會提出的躉購費率,條 件比原來的補助還要差,令人質疑政府扶植太陽光電產 業的決心。
第二,投資回收年限應具有吸引投資的意願,促進 產業投資回收效益。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認為,設置太陽 光電系統必須以7-10年投資回收為基本需求,才有設置 誘因,同時,7-10年投資回收期也是金融機構融資的必 要性條件;太陽光電系統雖可使用20年,但20年為投資 回收期限,不管是銀行承作貸款,或是業主考量投資效 益,均無法吸引設置意願。
第三,建立融資體系之必要。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 會指出,太陽光電設置費用目前仍無法與傳統化石能源 競爭,正是各國發展出「躉購費率」的原因,利用資金 鼓勵裝設以降低成本,達到不補貼的目的,但在達到目 的之前,仍需鼓勵大量設置。
以德國為例,由於融資體系的建立,民眾可經由銀 行體系得到融資貸款,直接提升裝置意願,且此投入資 金約 10-12年可回收,因此台灣除了提升「躉購費率」 外,可利用「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設立太陽光電設置融 資專款專戶,提供有設置意願者,融資方便性,降低資 金成本,減少「躉購費率」計算中,有關資金成本的壓 力,達到活絡市場的目的。
第四,不同躉購費率設計,以獎勵多元創新應用。 由於太陽光電系統有不同型式應用,包括較大型系統的 地面應用與中小型系統的屋頂設置應用,另外與結合建 築設計於一體的BIPV系統應用。
在考量台灣土地資源有限,以及PV系統設置價格仍 高下,應作不同躉購費率設計作政策導引,不僅設置量 的增長,且建立台灣市場系統設置特色,發展更多創新 應用設計的BIPV系統,提升太陽光電系統能源與建築應 用價值。
同時,由此創新系統設置,導引選用新材料太陽電 池,配合不同躉購費率設計,獎勵矽晶太陽電池、矽薄 膜太陽電池、CIGS薄膜太陽電池等不同材料發展之太陽 電池元件應用及技術發展,在台灣市場均有良好發展空 間,並達成內需市場為國內新產品驗証功能,拓展國際 市場。
第五,系統設置成本以回歸市場機制考量。近期全 球金融風暴影響,市場需求不振,系統業者為爭取訂單 設置價格非合理性之偏低。雖選用之太陽電池模組國際 價格也大幅下降,目前約每瓦 2.3美元,但整體系統設 置成本地緣性密切,也與單一企業競爭力息息相關,包 括工事費用、資金貸款能力、土地成本及其它組件購置 能力等等。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表示,成本因各企業計算基 準不一,但仍有市場一般公認之合理價格,因此計算躉 購費率設置成本參數,選用樣本仍應依正常市場發展所 需成本為取樣,剃除極端偏低或偏高的市場價格,配合 維運費約占3-4%,可得較合理性的計算結果,並為選擇 躉購費率的重要參考。
「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計算公式草案」第 3場 次聽證會,將在本周五(10/2)上午 9時,於經濟部標準 檢驗局大禮堂召開。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TPVIA)建議表
裝置瓦數 TPVIA業者建議 能源局估算版本
1~10kWp 22萬 18.5萬
10~500kWp 19萬 15.5萬
500kWp 以上 18萬 15萬
運維費用 3% 0.5%
投資回收年限 7年 20年
(資料來源:TPVIA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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