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營業車燃油費3.1起開徵

春季營業車燃油費3.1起開徵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2/01 14:05

新春開始,政府也準備跟民眾收錢!99年度營業車輛汽車燃料使用費,將從3月1號開徵,為期一個月,請營業車輛所有人,收到通知書後,在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如果沒有收到繳納通知書,可以象車輛設籍的監理所、站或,就近的監理單位申請補發。至於繳納的方式,除了各地金融機關,郵局之外,也可使用電話語音轉帳,網路繳納,超商包括7-11、全家便利以及萊爾富也都可以收單,相當方便,但民眾需負擔手續費。至於逾期未繳納,依逾期時間的長短,可處一千到三仟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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