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森抗告成功 購物台之爭回原點 更新日期:2010/03/12 03:32
星期五, 3月 12th, 2010森森百貨所屬U-Life與東森得易購的購物頻道爭議假處分案,森森百貨十一日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撤銷東森得易購三千萬擔保金的假處分聲請案,讓兩頻道的爭議回歸原點,得易購仍可再提抗告。
東森得意購與東森國際公司轉投資的森森百貨去年底爆發蓋台風波,得意購先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獲法官裁准提供一千五百萬元擔保金,保住五個購物頻道不會被U-Life蓋台。
得易購後來再進一步提供三千萬元擔保,聲請假處分獲准,確保五個購物頻道在全台卅四家有線電視系統播出不會被U-Life所取代。
森森百貨提出三千萬元反擔保後,北院日前裁定可以撤銷假處分,但因得易購提出抗告,北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要求東森國際、森森百貨提出撤銷假處分證明書,拒發執行命令,無法撤銷假處分,東森國際、森森百貨只能再聲請異議。
高院昨天裁定指出,東森得易購未付卅四家系統業者頻道使用費,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即無五個購物頻道的使用權,而森森百貨與系統商簽約,已取得頻道使用權,並得播送U-Life的頻道訊號,但因得易購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使國家通訊委員會決議,在假處分失效前,頻道不能變更。
高院裁定指出,難以確認得易購在頻道使用權上有何受到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或其他類似情況,因此沒有裁定假處分的必要。
高院並說明,森森百貨提起抗告後,高院在審理中因需向國家通訊委員會查詢,在三月二日收到國家通訊委員會的回函後,參考相關卷證才做出裁定,在時效上並沒有拖延。